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海南省定安县龙河镇南勋岭建筑用花岗岩石料矿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及相关资料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海南省定安县龙河镇南勋岭建筑用花岗岩石料矿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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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址:海南省定安县龙河镇南勋岭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含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1月8日起至少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赵总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