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配送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十三省(区、兵团)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挂网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梳理后,现将十三省(区、兵团)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已挂网同通用名同剂型不同规格(含同规格不同包装)药品暂停交易目录予以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示内容
十三省(区、兵团)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已挂网同通用名同剂型不同规格(含同规格不同包装)药品暂停交易目录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自2024年9月20日-9月24日
三、质疑方式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相关企业于2024年9月24日16:00前,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书面质疑(或投诉)材料和其它佐证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PDF版本,******。发送的邮件名称按以下格式书写“十三省(区、兵团)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申/投诉-企业名称”请各企业务必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后提交。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受理申诉质疑。
四、其他事宜
公示期结束后,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暂停已在我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挂网的十三省(区、兵团)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同通用名同剂型不同规格(含同规格不同包装)药品挂网交易资格。请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配送)企业及时合理的开展清理库存工作。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9月20日
普通附件: |
十三省(区、兵团)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已挂网同通用名同剂型不同规格(含同规格不同包装)药品暂停交易目录.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