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力商务中心装修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已经宿开审批备〔2025〕2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即将进行公开招标,现对项目公平竞争审查情况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的意见或建议。
一、发包方案
(一)招标条件:满足招标必要条件,资金来源已落实。
(二)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设计、材料设备采购、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及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现场服务、设计变更、竣工图编制及项目验收等相关设计配合服务等】、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以及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三)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标段划分科学合理,未存在肢解招标,规避或部分规避招标。
二、标前市场调查
(一)调查方式:通过咨询方式选择具有代表性的调查对象开展需求调查,了解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招标项目历史中标信息,以及其他相关情况。
(二)推荐品牌:推荐品牌,所推荐的品牌不少于3个,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三、招标文件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
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2.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设计专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设计资质。
2.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专业承包资质。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3.1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不作要求)。
5、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5.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小于10000万元房屋建筑(厂房、住宅除外)装修工程的设计(设计内容至少包含施工图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5.1.1设计业绩证明材料要求:(1)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中投资估算(投资概算)为准。(2)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3)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竣工验收时间、投资估算(投资概算)、设计内容等。
5.1.2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要求:(1)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中签约合同价为准。(2)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3)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竣工验收时间、签约合同价、工程内容等。
5.2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
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小于1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厂房、住宅除外)装修工程的设计(设计内容至少包含施工图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5.2.1设计业绩证明材料要求:(1)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中投资估算(投资概算)为准。(2)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3)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合同签订时间、投资估算(投资概算)、设计内容、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姓名(要求担任该业绩设计项目负责人)等。(4)非投标人承担的不予认可。
5.2.2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要求:(1)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中签约合同价为准。(2)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3)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竣工验收时间、签约合同价、工程内容、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姓名(施工业绩要求担任该业绩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担任该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等。(4)非投标人承担的不予认可。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二)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两阶段评标)
(三)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生效后,支付合同价款的******银行保函、保证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
设计部分付款:施工图设计全部完成且通过审核后付至设计部分合同价款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设计部分合同价款的80%,余款待审计结束后付清。
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部分付款:每两个月上报已完成工程量,经审核确认后,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价款的80%工程进度款(预付款在过程付款时同比扣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97%,缺陷责任期满付清余款。
注: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
四、公平竞争审查结论
发包方案、标前市场调查、招标文件符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资质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和评标标准符合项目具体特点和满足实际需要,未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可形成充分竞争。
五、相关要求
(一)请各潜在投标人于2024年02月24日17时30分前通过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或以下电子邮箱方式反馈意见或建议。
招标人邮箱:******
招标代理邮箱:******2@qq.com
监管部门邮箱:******
(二)建议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1、建议人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2、建议项目的具体事实、理由、相关证据材料,以及明确的请求;
3、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4、提起建议的日期。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经开区科创园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娜 ******
******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君临国际A座12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范范 ******